雾化吸入法操作并发症的预防及处理规范
发布时间:2013-05-09 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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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过敏反应
(一)临床表现
在雾化吸入的过程中患者出现喘息,或原有的喘息加重,全身出现过敏性的红斑并伴有全身的寒战,较少会出现过敏性休克。
(二)预防及处理规范
1.在行雾化吸入之前,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。
2.患者出现临床症状时,马上中止雾化吸入。
3.观察生命体征,建立静脉通道,协助医生进行治疗。
二、感染
(一)临床表现
1.肺部感染:不同程度的高热;肺部听诊有啰音;肺部X光片有炎症的改变;痰细菌培养可见细菌生长。
2.口腔感染:真菌感染,舌头和口腔内壁可能会出现乳黄色或白色的斑点;患者自觉口腔疼痛,甚至拒绝进食。
(二)预防及处理规范
1.每次雾化治疗结束后,将雾化罐、口含嘴及管道用清水洗净,并用500PPM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后晾干备用。
2.口含嘴最好专人专用;如行氧气雾化吸入,雾化器专人专用,每天更换。
3.如口腔真菌感染需注意口腔卫生,加强局部治疗。
4.给予富含大量维生素或富有营养的食物。
5.肺部感染者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治疗。
三、呼吸困难
(一)临床表现
雾化吸入过程中出现胸闷、呼吸困难、不能平卧,口唇、颜面紫绀,表情痛苦,甚至烦躁、出汗等。
(二)预防及处理规范
1.让患者取半卧位,利于呼吸。帮助病人拍背,鼓励其咳嗽,必要时吸痰,促进痰液排出,保持呼吸道通畅。
2.持续吸氧,以免雾化吸入过程中血氧分压下降。
3.加强营养,以增加患者的呼吸肌储备能力。
4.选择合适的雾化吸入器,严重阻塞性肺疾病患者不宜用超声雾化吸入,可选择射血式雾化器,吸入时间应控制在5~10分钟,及时吸出湿化的痰液,以免阻塞呼吸道,引起窒息。
5.对于慢阻肺或哮喘持续状态的病人等湿化量不宜过大,一般氧气流量1~1.5升/分即可,不宜应用高渗的盐水。
四、缺氧及二氧化碳潴留
(一)临床表现
患者诉胸闷、气短等不适。查体示:呼吸浅快、皮肤、黏膜发绀,心率加快、血压升高;血气分析结果表明氧分压下降,二氧化碳分压增高。
(二)预防及处理规范
1.使用以氧气为气源的氧气雾化吸入,氧流量6~10L/min,氧气雾化吸入的外面用热毛巾包裹,避免因吸入低温气体引起呼吸道痉挛。
2.对于缺氧严重者必须使用超声雾化吸入时,雾化的同时给予吸氧。
3.由于婴幼儿的喉及气管组织尚未发育成熟,对其进行雾化时雾量应较小,为成年人的1/3~1/2,且以面罩吸入为佳。
五、呼吸暂停
(一)临床表现
雾化过程中突然出现呼吸困难、皮肤、黏膜紫绀,严重者可致呼吸、心跳暂停。
(二)预防及处理规范
1.使用抗生素及生物制剂做雾化吸入时,应注意因过敏引起支气管痉挛。
2.正确掌握超声雾化吸入的操作规程,首次雾化及年老体弱患者先用低档,待适应后,再逐渐增加雾量。雾化前机器需预热3分钟,避免低温气体刺激气道。
3.出现呼吸暂停及时按医嘱处理。
六、呃逆
(一)临床表现
病人出现顽固性呃逆。
(二)预防及处理规范
1.雾化时雾量可适当放小。
2.发生呃逆时,可在患者胸锁乳突肌上端压迫膈神经或饮冷开水200ml,亦可颈部冷敷。
3.经上述处理无效者,可服用丁香柿蒂汤缓解症状。
七、哮喘发作和加重
(一)临床表现
雾化吸入过程中或吸入停止短时间内,患者出现喘息或喘息加重,口唇颜面紫绀,双肺听诊有哮鸣音。
(二)预防及处理规范
1.哮喘持续状态的病人,湿化雾量不宜过大,一般氧气雾量1~1.5升/分即可,雾化的时间不宜过长,以5分钟为宜。
2.湿化液的温度以30~60°C为宜。
3.一旦发生哮喘应立即停止雾化,予以半坐卧位并吸氧,严密观察病情变化,有痰液堵塞立即清理,保持呼吸道通畅。
4.经上述处理病情不能缓解、缺氧严重者,应予气管插管,人工通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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